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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七十二章 找谢旌,救我

  <link href="/r/book_piew_ebook_css/9740/508239740/508239753/20200413143501/css/" rel="stylesheet" type="text/css" />郁闷归郁闷,青偃倒也没真凉了心,毕竟能出庄园,多少算一件好事。

  天气一日日地变凉,夏天就这么混混沌沌地过去了。私底下,青偃的腿走路已不成问题,但跑啊跳啊的,仍需要再养些日子。

  江浔来庄园的次数越来越少。青偃算了算日子,江大帅也就这一两个月的光景了,于情于理于私心,他都应该待在江家。

  江浔没来,青偃如果出门,后面还是得跟着一串尾巴。她已逐渐习惯。

  庄园前面的田地,种的都是棉花,时已入九月,棉花成熟,想来再过些日子就有人来采摘。听送饭的大婶说,这里的田都是黄乡绅的,由附近的佃户打理着。这几年全国都在大兴纺织产业,棉花能卖出个好价钱。

  听到此处,青偃心中不由地一动。去年她和谢旌做罗大帅的军装生意成功后,江南一片的军装便都托付给叶周章去做了,想来叶家是需要大量棉花的,就不知道江南附近的棉花够不够,要是不够,会不会来阆中采购?

  要是来阆中采购就好了,若遇上,她还能托叶老爷捎个信给谢旌。她想,怎么着谢旌都会救她一把吧?就算他不方便,那让老三他们来也成。

  她正胡思乱想着,不期然看见远处走来几个人。

  一个穿着绸缎褂子的,应该是地主乡绅的管事之类身份,正指着棉花田跟几个人絮絮叨叨。

  几个人中,有一个脸长得凶神恶煞,头发倒留得蛮新潮,尤其是额前的一片,他还不时地用手去拨。

  这个姿势,这张脸,青偃实在是太熟悉了。不是雄哥又是谁呢?

  她的心都快跳出来了,再看那张挫脸,真是怎么看怎么顺眼。

  所谓人生四大喜,这“他乡遇故知”也算一个啊!

  略一思忖,她让大婶继续推着她往前走。眼看和雄哥越来越近了,她连那管事说的话也听得清清楚楚:“……顾氏可是江南数一数二的大商人,真有诚意要这批棉花,价钱都好商量的――”

  青偃明白雄哥为何会在这里的缘故了。

  雄哥向自己透露顾绍礼兄弟的谋划后,谢旌安置了他和他的几个小弟。原本是想让他们去军营的,可他们懒散惯了,吃不了苦,谢旌便将他们安排在了顾氏里,跟着掌事做些采买的活。这活自在,油水又足,倒是适合雄哥他们。谢旌也不怕雄哥贪污,用他的话说:“就那么些小钱,贪了也就贪了,养他们几人,顾氏养得起。”

  眼见就要和雄哥擦身而过了,青偃控制好力度,偷偷地把暗藏的一颗小石子往他的膝盖处打去。

  雄哥“哎呦”一声,直直往她身上摔过来。青偃装作躲闪的样子,也往一边倒去。

  轮椅翻到在地,青偃和雄哥都摔在了一边的沟里。

  两人一左一右,正好四目相对。雄哥张了嘴正要说话,青偃的速度比他更快:“你她娘的没长眼睛是不是!”

  她撑着手想要站起来,身子靠近他的瞬间,迅速在他耳边说了几个字:“找谢旌,救我。”

  话音刚落,大婶和几个护卫已过来,将青偃搀上了轮椅。

  青偃起身的时候,给雄哥使了个眼色。雄哥愣了愣,当即反应过来。

  青偃大声对大婶说:“太晦气了,不逛了,回去。”

  *

  雄哥的小弟一边扶雄哥,一边说:“这不是――”

  雄哥赶紧打断他:“他妈的费什么话,快扶我起来!”

  待青偃他们走远了,雄哥才问管事:“刚那些人谁啊?”

  管事一脸谨慎:“这些人可不敢得罪。”他指着前面的庄园,低声道:“这是江大帅一个姨太太的庄园,姨太太过世后,就由姨太太的独子,也就是江大帅第七位少爷继承了。那些守卫都是有功夫的,没事可千万别招惹他们。”

  雄哥见青偃已经进了庄园,又问道:“那坐轮椅上的小姐呢?”

  管事摇头:“这位是生面孔,我没见过。不过看长相,应该是江少爷在外养的红颜知己之类吧。”

  雄哥摸着下巴:“这不对啊,我记起来了,江大帅的第七位少爷不是马上要和姚老大的女儿结婚了吗?报纸上都登着呢。”

  管事笑道:“结婚归结婚,夫人是夫人,这江大帅的公子,有多少位姨太太都不奇怪的。”

  雄哥也跟着笑了:“你看我,真是少见多怪了。今儿这棉花也看得差不多了,要不我让人准备准备,后日咱们就把合约签了?”

  管事很高兴:“那成!后日我派人来接几位。走走走,吃饭去。”

  这顿饭,雄哥吃得很快,连酒都没喝。

  匆匆告别管事,雄哥带着几个小弟就回了住处。

  其中一个瘦得跟猴子似的小弟孙二毛终于忍不住了,他问道:“雄哥,刚那不是谢家的傅副官吗,她啥时候做了江七少爷的姨太太?”

  雄哥说:“你傻啊,我那是套管事的话呢,这你都听不出来?傅副官没做江少爷的姨太太,她是让人给绑架了!”他过完年就被派到了阆中,专门做阆中这里的采购,并不知道青偃失踪、谢旌找她的事。

  “她功夫那么好,怎么能让人绑了?”孙二毛不可置信。

  雄哥觉得自己的小弟真是蠢:“你没看见她的腿啊,腿伤了,再好的功夫也使不出来了呗。刚她跟我说了句什么来着――”他挠着头,用力回想,好像是:找什么,救我。

  找什么呢?

  雄哥脑中一亮,用力拍了下大腿:对了,找机会!

  “抄家伙,晚上回那座庄园,咱们把傅副官给救出来!”雄哥豪气地说。

  孙二毛讪讪道:“雄哥,刚黄家的管事说了,那些守卫都会功夫的,咱们手上又没有枪这种硬家伙,这么救人?”

  雄哥骂道:“你别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,没有枪怎么了?咱们也是闯江湖的,救个人多大点事!再说了,傅副官可待咱们不薄啊,要不是她,哪有咱兄弟几个吃香喝辣的日子?做人要有良心,不然让人瞧不起!”

  还有一半私心他没说,对青偃,他始终有那么几分情意,这么好的英雄救美的机会,他可不能放弃了。

  其他几个弟兄一听,也无二话。孙二毛仔细想想,觉得雄哥说得在理,不提现在,就当初他们被困在看守所,眼瞅着要被烧死了,是青偃救了他们一命,这个恩情,确实得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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