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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章 黑人摩西的诞生

  加拿大地区,多伦多市。

  这是英属加拿大境内的第一大城市,也是此时安大略自治领的首府。

  英国人在多伦多经营日久,五十年前所谓加拿大军队火烧白宫事件,便是从这里出兵的。

  可以说,多伦多市是老反美根据地了。

  如今不少反美的报纸、为南方军采购物资的空壳公司都坐落于此。

  这日天才微微亮,一架马车便穿过薄雾地驶向的总部。

  看到驾车车夫那黑色的皮肤,街上为数不多的行人全都露出厌恶的神色,唯恐避之不及。

  不过看到马车上印刷着的的字样,众人却露出感兴趣的神情。

  如果驾车的不是一个该死的黑鬼,甚至就会有人直接开口攀谈了。

  因为半个世纪前干过火烧白宫的事情,如今的多伦多人对于南方那个超级邻居的内战格外关心。

  北美联邦政府在战争中展现出来的强大动员能力,让原地踏步的多伦多人胆战心惊。

  如今的多伦多,甚至是整个加拿大领,都凑不出一支可以和美国人抗衡的陆军了。

  如果美国联邦政府选择报复,他们也只能选择连夜绣制星条旗了。

  正是这样的心态,导致了一个名字这段时间来,在多伦多市民的心中不断变得炙手可热。

  那个名字便是“丧钟”!

  这位丧钟先生在上陆续发表了一系列对于南北战争的评论。

  既有大格局的战略分析,也有小规模战斗的战术分析,可以说产量相当惊人。

  更加惊人的是,他的文章中,各前瞻性的观点正确率居然高达七成!

  要知道,军事战略分析可是非常艰难的一件事情。

  一个人要达到七成的正确率,那显然说明,他要么在南北双方阵营中都有线人,要么他就是一位不出世的军事奇才。

  不管是哪种可能性,都足以让多伦多人将抢购一空。

  将哥伦比亚领收到的特快邮件送入报社,黑人邮递员汤姆将自己隐藏在竖领大衣里面匆匆离开。

  走过几个街角,又是几个黑人出现,与他接头。

  如今的黑人还远没有一百六十年后那样占领街区,形成自己社团的能力。

  来到加拿大的自由黑人,基本上就是被资本家当做黑色牲口使用的。

  可惜工厂主们很快就发现,加拿大的低温并不适合使用这些黑色牲口。

  在高纬度的环境下,黝黑的皮肤不利于维生素d的形成,不少强壮的黑人到了这里,很快就变成了软骨仔。

  汤姆算是一个比较幸运的黑人。

  当年那穿越美国西部的荒漠,被印第安人捉住。

  在缴纳了一笔钱后,那个叫做岩石的印第安人居然放过了自己。

  汤姆来到新哥伦比亚,之后又辗转多地。

  最终他谋得了邮差这一身份。

  稳定的收入使得汤姆可以通过食物获得营养。

  不过为了让黑人再次伟大,汤姆决定要发展一些副业。

  他从大衣中取出一份手抄稿,交给了另外一个黑人。

  没过多久,一个骑着快马的黑人便匆匆南下了。

  ……

  美国,宾夕法尼亚州,哈里斯堡。

  在两个月之前,一支特殊的部队驻扎在了这里。

  马塞诸塞州第54兵团,顾名思义来自马塞诸塞州,这并不奇怪。

  但特殊的是,这支兵团从上至下除了兵团长罗伯特・金是白人以外,其他都是黑人。

  罗伯特・金的父亲是一位尊贵的议员先生。

  罗伯特・金本人从小就感受到了主的征召,立志成为一名富有道德的神父。

  然而事与愿违。

  最终罗伯特・金遵从父亲的意志,进入马塞诸塞第2步兵团里担任上尉。

  本来这只是一场政治世家传承的镀金之旅。

  马塞诸塞位于繁华的东海岸,远离野蛮的印第安人和墨西哥人。

  在这里服役完全没有什么危险、

  然而全面内战的到来打乱了原有计划,马塞诸塞的军队终于也不可避免的被动员起来。

  罗伯特・金是他那议员父亲的独子,为了避免金贵的精英之子和那些不值钱的红脖子一起送命,父子两人绞尽了脑汁。

  最终,经过一顿操作后,马塞诸塞州第54兵团成立,其成员全部为来自南方州的黑人逃奴。

  对于林肯政府来说,这支部队的政治意义远小于实战意义。

  尽管这些黑人身体十分强壮,但整个联邦政府上下根本没有人认为这些黑人能堪大用。

  事实也正是如此,从部队一开始的招募与训练起,这些黑奴就表现得费拉不堪。

  不过这正在罗伯特・金的算计之中。

  南北内战如今依然延续着排队枪毙的传统。

  随着新型枪支命中率和威力的不断提升,这种四十码对射的战斗模式的死亡率已经高到一个可怕的地步。

  尽管如此,散乱阵型和过早溃逃依然是一个将领的耻辱。

  特别是如果为了逃命而破坏整个线列,更是等同于社会性死亡。

  但是马塞诸萨第54兵团不同。

  如果我的士兵是一群身体强壮、胆小愚笨,同时擅长逃跑的黑人。

  那么就没有人能够谴责我!

  有了这层免死金牌的罗伯特・金非但不再认真训练,甚至本人长期都不在军营之中。

  反正没有任何一个军法官愿意走进一个满是黑人的营地进行检查。

  这位罗伯特少爷一下子变得毫无顾忌。

  因此,真正领导这支黑人军团的,是副团长杰瑞。

  这个年轻的黑人不仅仅负责军团的日常运作,还负责军团的作战指挥。

  当第一次见识到排队枪毙的惨烈伤亡之后,杰瑞吓尿了。

  所有黑人全都迈开长腿朝后飞奔。

  实际上,南北战争期间黑人兵团的表现一直不好。

  黑人士兵真正获得荣誉还要等到十年之后的印第安人歼灭战。

  在屠杀西部最后敢于反抗的印第安部落的战争中,黑人士兵异常英勇,获得了白人殖民者的认可。

  只可惜,最后林肯允诺的土地财富依然没有兑现。

  黑人们的零元购计划大失败。

  相比进攻有土地的印第安人,这些黑人与南方的老主子们之间的战争显然斗志不高。

  不过随着杰瑞与远在加拿大的叔叔汤姆取得联系,事情发生了微妙的变化。

  在获得54兵团一半以上的军费后,朱富贵的战论文章,比报纸提前三天出现在杰瑞的办公桌上。

  “全知全能的主已经告诉我,南方军将在一周内撤出葛底斯堡,我们应该做好准备!”

  杰瑞意气风发地拍着桌子,向手下们阐述自己兵不血刃夺下重镇的计划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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